• 工信部整治APP内容,建立黑名单数据库

    政策法规 2016-05-19
    整治APP行动开始了。工信部昨日发布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整治利用APP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相关工作,提出包括建立APP黑名单数据库、建立健全APP开发者真实身份核验、清理下架淫秽色情APP等举措。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一个涉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APP进入应用商店后,它是如何运转的呢?南都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淫秽APP目前还没有非常清晰的定义,而应用商店主要采用的是先审后上的机制,上线后对淫秽色情信息的处理只能依靠APP开发者自行制定处罚规则并执行。怎么整治APP?继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后,工信部昨日再发布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整治利用APP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相关工作。通知涉及了企业主体、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等多个产业链的构成部分。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基础电信企业、移动智能终端厂家、应用商店等企业的管理力度,督促其建立健全APP开发者真实身份核验、APP先审后发等事前审核机制,淫秽色情违法信息监测、排查等事中监管机制,违法APP下架等事后处置机制。同时,要加强移动智能终端预装A PP管理,严把进网关,在终端进网环节加强对预置APP的测试,严禁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APP。在技术方面,加强提升对淫秽色情A PP的发现能力,督促指导网站、论坛、搜索引擎、应用商店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现有技术监测水平,对各自上线传播的APP进行淫秽色情违法关键字自动比对、图片识别、人工排查等多层次审查监控。而在处置流程上,督促指导属地内应用商店等A P P分发渠道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下架淫秽色情APP。定期排查属地内应用商店的开办资质,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应用商店,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应用商店自查、日常监测、各方举报淫秽色情APP的相关情况,建立APP黑名单数据库,定期向应用商店下发并通知下架,同时通知相关接入服务企业停止黑名单 APP的互联网接入和域名解析服务。最后是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移动智能终端厂家、应用商店、APP开发者共同建立企业间监督制度,鼓励手机安全软件厂家开发淫秽色情APP一键举报功能,拓展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开展APP第三方认证工作。黑名单是怎么建立的?通知提高了对应用商店的要求,如督促指导属地内应用商店等APP分发渠道清理下架淫秽色情APP,建立APP黑名单数据库,定期向应用商店下发并通知下架等。腾讯手机管家的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淫秽A PP目前还没有非常清晰的定义,更多还是以人为判断为主,通常是传播色情相关违法相关信息、内容为主的APP,都可以归为这一类,与淫秽网站网页的判断标准类似,而淫秽APP往往会捆绑恶意病毒,因此需要进行防范。而对于建立APP黑名单数据库,该负责人表示,对安卓系统的APP而言,APP黑名单数据库主要都是由手机安全软件厂商建立的,腾讯手机管家本身已有非常系统全面的A PP黑名单数据系统。“通过提取黑名单A PP的相关特征录入数据库,即可建立安全扫描引擎,有效识别出各种各样的黑名单A PP,而且黑名单数据库也是在持续不断丰富完善的。”他表示,一般的黑名单APP包括大部分的恶意程序、手机病毒、非健康APP等等,这些黑名单APP的来源是多渠道电子市场、论坛社区、软件站、网盘等等,其中电子市场占据了大部分,包括厂商电子市场、第三方电子市场等等,这些电子市场通过接入安全引擎,黑名单关联特征的APP通常会在审核上架之前就被扫描识别出来,避免APP上架和用户误下载。此外,目前像腾讯应用宝等电子市场基本都有问题的APP举报功能,用户可以对有问题APP进行自定义信息上报,电子市场会根据用户上报的信息进行二次审核,并安排及时下架。
  • 电信业营改增来临 下游企业将受益

    政策法规 2016-05-19
    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下称《通知》),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试点,实行差异化税率,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文件指出,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将其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红利。三大运营商之前税率仅为3%,调整后税率将增加数倍。三大电信运营商纷纷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财务将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三大电信运营商让出“大蛋糕”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目前,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征收3%的税率。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后,税率将分为两个部分: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征收11%的税率;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按照6%税率征收。《证券日报》援引中信证券研报分析,营改增对中国移动的利润影响最大,中国电信次之,中国联通最小。据财新网消息,中国移动在5月4日召开的营改增试点动员大会上预计,受此影响,今年收入下滑9%,利润下降超过200亿元。中国移动最新发布公告显示,2013年,在中国移动的营运收入中,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终端销售的收入占比分别约为57%、37%、6%。中国移动表示,由于增值税属于价税分离的价外税,“营改增”之后,营运收入将相应减少,并且目前公司的成本和资本开支中能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较少,如折旧摊销、人工成本 等项目不能抵扣,预计短期利润将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中国电信在公告中表示,营改增将导致公司经营利润减少30%,该公司去年全年录得股东应占利润为175亿元,以此计算,经营利润将减少52.5亿元。中国联通也称,“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净利润将大幅下降,同时,营业收入将小幅下降。不过综合税负(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所降低,对现金流有正面影响。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针对营改增的具体实施时间比预期要晚两个月,有分析称,电信业营改增的阻力主要来自于三大电信运营商,上述公告已经表明,此次改革的推行,无疑要求三大电信运营商突然让出大块“蛋糕”。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既然(现在)通知已经下发,“营改增”的阻力不会太大。下游企业受益“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的主要是三大电信运营商,从事增值服务的企业有2万多家。具体到不同的企业,税负可能有增有减。但电信业被纳入试点范围,下游企业可以获得更多抵扣,从整个产业链来看税负是减少的。”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分享改革红利。以上海百度在线有限公司为例,企业作为技术性服务业已经营改增了, 2012年至2013年,百度在线从上游企业购入机器设备2100万元抵扣进项税;但它作为互联网企业要用到宽带,需要支付很大一笔宽带费,还不能抵扣。电信业被纳入营改增后,大量的电信服务费用就可以抵扣,企业负担将大大减轻。“营改增经过两年多试点,目前已进入深水区,改革带来的不光是好处,可能也有局部阵痛。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考验着改革设计者的智慧与定力。”胡怡建认为。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函〔2015〕136号

    政策法规 2016-05-19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努力营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7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将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打造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      (二)主要目标。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一批众创空间集聚区,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整体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建设,打造杭州创新创业品牌;鼓励区、县(市)结合本区域产业定位和规划布局,加强当地众创空间建设。到2017年,全市创建市级众创空间60家以上,基本构建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形成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汇集、孵化主体多元、创业创新服务专业、创业创新活动丰富、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众创空间(含纳入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与支持体系的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放宽市场准入,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在国家统一实行社会信用代码制后,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实施“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推行企业名称远程自助查重申报,简化冠名程序。        三、加大财政和融资扶持力度       (一) 2015—2017年期间,每年分别给予国家、省、市级各众创空间3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资助,专项用于房租、宽带等企业运行费用的补贴。       (二)凡符合《关于印发〈杭州市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将积极出资与其合作设立天使基金,用于投资该众创空间内的企业(项目),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30%,具体按照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众创空间内的企业(项目)获得融资或被非控股母公司收购的,对所在的众创空间按照不超过企业(项目)前两轮融资(天使轮和A轮)总额的2%进行资助(具体比例根据申报资助总额和财政预算确定);企业(项目)完成融资后在杭州市注册的,原则上对所在的众创空间按照每个企业(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额度进行资助,单个众创空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积极鼓励创客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支持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具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2014〕39号)执行。        四、积极引导众创空间健康发展       (一)扶持杭州市众创空间联盟。联盟由众创空间、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自愿组成,为全市众创空间提供资源共享、交流合作的平台。鼓励联盟积极组织有助于推动我市众创空间发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每年按其实际开展的活动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二)开展全市性的创业活动。鼓励众创空间举办若干在国内乃至国际具有影响力的创业活动,促进人才和资本等创业要素在我市集聚。由市科委根据众创空间发展需求向社会征集全市性创业活动计划,并从中甄选部分活动项目予以资助。每年受资助的创业活动总数不超过10项,单项活动资助额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众创空间内的企业使用省、市创新券、创业券开展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会展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项目。        五、加强众创空间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区县(市)与市级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各区、县(市)也要加强协调,制订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力度。       (二)加强示范引导。市科委等部门要及时总结我市众创空间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有效模式,通过召开现场会、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全市推广。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为3年,由市科委、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17日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15〕136号

    政策法规 2016-05-19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主动适应和引领发展新常态,在全市加快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集成完善、示范效应明显的特色小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意见: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特色小镇是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功能、社区特征的发展载体,是同业企业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平台。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对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传承展示独特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产业定位。每个特色小镇要根据我市“一基地四中心”的城市定位和支撑我省未来发展的七大产业,聚焦信息经济、旅游休闲、文化创意、金融、健康、时尚、高端装备制造、环保等重点产业,兼顾茶叶、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以及地域特色产业,并选择一个具有当地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细分产业作为主攻方向,使之成为支撑特色小镇未来发展的大产业。鼓励各区、县(市)重点发展以制造类、研发类产业为主体的特色小镇。  (三)规划引领。每个特色小镇要按照节约集约发展、多规融合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区块的环境优势和存量资源,合理规划产业、生活、生态等空间布局,规划区域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区建设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为宜。鼓励有条件的小镇建设3A级以上景区,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支持各地以特色小镇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特色产业。各区、县(市)要结合“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统筹谋划本地区特色小镇布局和重大项目安排,对每个细分产业只规划建设一个特色小镇,并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根据其产业类型优先布局到同类型的特色小镇内,以增强特色小镇特色产业的集聚度,形成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同时,要对各种产业类型的特色小镇合理布局、控制数量、提升质量。   (四)投资效益。坚持高强度投入和高效益产出,每个特色小镇均要谋划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市级特色小镇3年内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应达到30亿元以上(不含商品住宅和公建类房地产开发投资),金融、文创、科技创新、旅游等产业以及茶叶、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投资额可适当放宽,县(市)级特色小镇投资额完成期限可放宽到5年,申报省级特色小镇的投资额原则上提高到5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杭政〔2014〕12号)规定的准入标准,力争3—5年后集聚一大批同业企业和中高级人才,小镇税收增幅显著。  (五)运作模式。特色小镇应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以社会资本为主投资建设。每个特色小镇均应明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可以是国有投资公司、民营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各地政府要重点做好特色小镇建设的规划引导、资源整合、服务优化、政策完善等工作。  二、确立发展目标  特色小镇实行创建制,按照“宽进严定、分类分批”的原则统筹推进,省、市、区(县、市)三级特色小镇总数3年内力争达到100个左右,实现“引领示范一批、创建认定一批、培育预备一批”的目标。  (一)引领示范一批。重点推荐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投资项目落实、示范效应显著的小镇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名单,该类小镇同时享受市级特色小镇扶持政策。  (二)创建认定一批。筛选出一批产业、文化、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融合叠加的特色小镇列入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通过3—5年的扶持培育,经验收通过后,可命名为市级特色小镇。  (三)培育预备一批。对基本条件与省、市级特色小镇存在一定差距,但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的小镇,区、县(市)政府可自行制定扶持政策,作为区(县、市)级特色小镇进行培育,待发展壮大后再视情申请认定为省、市级特色小镇。  三、规范创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在市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下设杭州市特色小镇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各区、县(市)政府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省、市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本区域内拟培育的市级特色小镇名单,按照要求组织编制特色小镇创建方案和概念规划,明确四至范围和产业定位、落实投资主体和投资项目、分解三年(或五年)建设计划。  (二)分批审核。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分批次对特色小镇创建方案进行审核,择优选出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报协调小组同意后予以公布。同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向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推荐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名单。  (三)培育建设。各区、县(市)政府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省、市级特色小镇的创建要求,组织相关建设主体按照创建方案和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地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组织现场会,交流培育建设经验。  (四)年度考核。市级特色小镇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考评办制定考核办法。对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特色小镇,实行退出机制,下一年度起不再享受市级特色小镇扶持政策。  (五)验收命名。市级特色小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协调小组同意后,可命名为杭州市特色小镇。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特色小镇建设协调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考评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旅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政府研究室以及各区、县(市)政府、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并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对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会商。各区、县(市)政府以及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地区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工作。  (二)加强用地保障。各地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建设特色小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和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按照多规融合的要求,结合城乡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优先保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对纳入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计划的重大项目,所需农转用计划指标由市本级统筹安排。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级特色小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市级特色小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整体打包列入年度市重点项目的,所含子项目可享受市重点项目优惠政策。  2.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等属于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用地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价。  3.财政支持政策。  (1)市级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市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减半返还给当地财政。  (2)对市级特色小镇内的众创空间,同时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的,在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期内,每年给予补助2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示范期内每年分别给予补助25万元和30万元。  (3)对市级特色小镇内为服务特色产业而新设立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按平台建设投入的20%—30%给予资助,单个平台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可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制订相关扶持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各区、县(市)政府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辖区内特色小镇扶持政策,明确省、市扶持资金用于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4.市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市创投引导基金要加强与特色小镇项目的对接,鼓励其与特色小镇相关投资主体、其他社会投资机构合作新设基金,加大对特色小镇相关项目的投入力度;市产业投资基金要加强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对特色小镇核心产业的重大投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实施跟投。  5.市级特色小镇引进的各类人才可享受《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所规定的各项政策。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各区、县(市)政府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创新特色小镇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综合运用财税政策、打造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体系、集聚低成本全要素的创新资源、举办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行业大会或论坛等手段,加大对高端产业项目和人才的招引力度;通过引入各类基金、发行债券以及运用PPP等建设模式,发挥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协同作用,拓宽融资渠道,以市场化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特色小镇建设。  本意见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关于加快杭州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杭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