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大群体获扶持 创业失败有补贴

    特色课程 2017-06-19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大力推进创业富民,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打造"创业江苏"品牌。通过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参与率、创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把江苏建成全国领先、充满活力的创业高地。重点扶持六大创业群体引导大学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自主创业。每年遴选500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支持大学生创业不少于2万人,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4万人。支持农民就地就近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和乡村旅游、特色乡村经济,拓展农民创业增收空间。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的孵化功能,引导农民工在农林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创业。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职创业、离岗创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事管理、薪酬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创业股权激励等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一对一"服务,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在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等服务业创业。扶持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转化科技成果,优先支持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物流、信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创业。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和科技创新促进功能,推动创新创业与国际接轨。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做好军人退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个贷最高额度不低于30万元对于初创人员来说,资金短缺是最大的瓶颈。《行动计划》首次明确,中国智库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取消反担保,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不低于3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到3年。《行动计划》还要求各设区市和县(市)担保基金总额2年内分别达到3000万元和1000万元,撬动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基本达到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网络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贷款贴息支持的创业项目不再区分微利和非微利,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申请创业贷款的,省财政对贷款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部分按规定据实贴息,市县财政对贷款超出10万元的部分按规定据实贴息。对其他群体,市县自定支持方式,财政可按50%给予贴息。创业失败可获最高万元失业补贴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对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失败者首次列入政策扶持范围。《行动计划》提出,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照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按照计划,到2020年底,我省每年实现创业培训10万人,扶持成功自主创业12万人,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数年均增长10%以上,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多元、创业层次提升、创业领域扩大、创业形式丰富的全民创业新格局。
  • 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划重点了!事关你我,速速收藏

    特色课程 2017-06-13
    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六项减税政策,这些减税措施既有对原有措施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延长期限,中国智库又有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减税的力度较大,而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决定,5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明确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政策。原有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财税〔2015〕119号)新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第一次将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扩大至个人投资者这在个人所得税优惠领域是一次全新政策尝试企业所得税部分:一、政策内容(一)公司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投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二)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小贴士:1.满2年是指公司制创投企业、合伙创投企业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投资时间从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算起。2.投资额,按照创业投资企业或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确定。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照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出资比例,按投资满2年当年年末各合伙人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所有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计算。3.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可合并计算其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抵扣;当年抵扣后有结余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 、备案程序和要求(一)公司制创投企业公司制创投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将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二)合伙创投企业及其法人合伙人1.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以及分配所得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2.法人合伙人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同时将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时间、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分配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的《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留存备查的其他资料同公司制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部分:一、政策内容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享受投资抵扣减税政策。小贴士:(一)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享受政策要点:1.经营所得的计算:与其他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经营所得的计算方法一致2. 个人合伙人可抵扣投资额的计算: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 70%×个人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3. 实缴出资比例的计算:按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到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末,个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所有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计算。(二)天使投资个人享受政策要点:1.抵扣时点: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时,享受抵扣减税政策。2.抵扣对象:股权转让所得。3.抵扣期限:持有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转让完毕为止。(特例:该企业注销清算)4.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二、备案程序和要求(一)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优惠的办理:备案+报告备案:合伙创投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投资抵扣备案报告:合伙创投企业在投资满2年后每个纳税年度,办理报告手续。个人合伙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投资抵扣(二)天使投资人个人投资抵扣优惠的办理:备案+报告+登记备案: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向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应分次备案。报告:转让未上市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应于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投资抵扣情况。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投资抵扣。登记: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清算的,应及时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情况登记。商业健康险: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商业健康险是保本微利、惠民生的特殊设计的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半公益性质。主要险种:政策适用人群: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和征管操作: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税前扣除。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按照单位为每一员工购买的保险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并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税前扣除。享受政策方式: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依法享受政策。优惠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2.应纳税所得额: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延续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二)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政策(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四)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五)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物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物流企业自有的仓储设施用地,不管是自用还是出租,只要是用于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存储,就给予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该项优惠政策的延续期限暂定为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的物流企业的界定: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服务的物流企业;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文本中注有物流、仓储或运输的字样。享受税收优惠的仓储设施用地的界定: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必须在6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以上,且存储的是大宗商品。享受税收优惠的大宗商品界定:大宗商品,是指与人民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 。不属于税收优惠范围的用地:物流企业储存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土地。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用地。在建或未投入使用的仓储设施用地。非物流企业的内部仓库用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 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

    特色课程 2017-06-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础在县域,活力在县域,难点也在县域。新形势下,支持县域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是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县域科技创新取得了长足进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但总体仍然比较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现象突出。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国智库推动实现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打通从科技强、产业强到经济社会发展强的通道。以建设创新型县(市)和创新型乡镇为抓手,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整合优化县域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新创业格局,推动形成县域创新创业新热潮,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促进实现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二)基本原则。——创新驱动。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完善创业培育服务,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加快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人才为先。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县域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创业激励和人才吸引政策,优化县域人才环境,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需求导向。紧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内在需求,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差异发展。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定位,因地制宜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转型,推动实现县域差异化、可持续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我国建成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到2030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有效释放,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更加友好,为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有力支撑。二、重点任务(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亿卓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支持城镇化地区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推动制造、加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大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产业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加快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电子商务、物流等新业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施农业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前提、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科学有度有序开发,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均衡发展。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五)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找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着力点,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和环境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指导县域内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加强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科技创新,提升县域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采取科技创新券等科技经费后补助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掌握行业“专精特新”技术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六)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发挥企业家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加快企业创新发展。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县域开展创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科技镇长团”、“博士服务团”等模式,发挥乡土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作用,提升县域人才集聚和创新管理服务能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通过股权期权激励等措施,让创新人才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七)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学编制县城总体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县(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并将相关园区纳入县城总体规划统一管理,引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若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创新型县(市)、创新型乡镇。结合县域需求实际,依托科技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降低创业门槛,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各类创新平台在县域开展应用示范,实现开放共享,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县域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等服务水平。(八)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治理、水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转化应用力度,强化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围绕重大慢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人口健康重大问题,加强疾病防治技术普及推广,加快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创新网络向县域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开展集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动科技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改善。加快实施“雪亮工程”,推进县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应用,加强县乡村三级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县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技化水平,建设平安中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加大对经济发达镇、特色小镇、专业小镇、技术创新专业镇等的支持力度,建设美丽乡村。(九)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科技扶贫行动,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支撑引领作用,瞄准县域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动员全社会科技资源投身脱贫攻坚,提升县域发展的内生动力。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需求,加强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和集成示范,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创业式扶贫,激发贫困地区的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农民技能素质,以创业式扶贫带动产业发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十)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智库把县域科学普及摆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和农村科普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重在县域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县级学会、企业科协、农技协开展农村科普的独特优势和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面向县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普及和信息服务。提高县域中小学科普教育质量,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十一)抓好科技创新政策落地。加强国家与地方科技创新政策衔接,加大普惠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创新政策。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支持县域企业发展。面向县域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强政策培训解读,建立县域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督查机制,帮助企业更好享受优惠政策。三、保障措施(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部省市县联动,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科学谋划创新发展工作格局。强化县(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县(市)科技部门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乡镇科技工作的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制定创新发展规划,在科技管理、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吸引等方面探索先行先试改革措施。(十三)加大支持力度。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扶持,通过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人才支持计划等,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各地要积极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确保一定比例的科技创新项目、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在县域落地。(十四)开展监测评价。创业在线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开展县(市)创新能力监测,加强县(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参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调查工作。(十五)做好宣传总结。在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及时发现新典型、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宣传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支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5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
  • 三年内杭州将这样支持大学生创业

    特色课程 2017-05-31
        城市建设离不开人才支撑。杭州在建设世界名城的道路上,如何打造全国领先的人才高地和科创中心?昨天,《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根据征求意见稿,杭州要在三年内,新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3000家以上,吸引6000名以上大学生来杭创业,带动就业15000人以上。同时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左右,培训大学生创业企业负责人500人次以上。       如何达到以上目标?杭州将采取一系列举措。目前,三年行动计划正在征求意见,市民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中国智库均可以在5月31日前,登陆“中国杭州”的网上听证板块进行留言。       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创类项目       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大资助力度,扶持初创企业。       其中,在主城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的大学生,将有机会获得无偿资助,最高资助金额达20万元。       不过申请资助须满足三条“硬杠”。首先,这里的大学生必须是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次,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由大学生担任,且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最后,大学生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也可以按项目等级,分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五档获得无偿资助。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也可以申请无偿资助。其中100强的参赛项目可申请8万元,获奖项目可申请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如何把大学生创业企业做大做强?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拓宽融资渠道。智库       一方面,通过社会投资机构投资扶持的方式,让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快速成长为“新锐杭商”。另一方面,继续实施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如每年选拔20名左右培育对象,给予50万元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相应的贴息政策。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不过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       大学生创业企业办得好,当然也会有奖励。比如,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可有机会获得10万元资助。       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       可获免费经营场地或房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园给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创业平台。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三年内可获得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       而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三年内将获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天1元/平方米,第二、第三年每天0.5元/平方米。       享受场地补贴满三年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如果在这三年内年均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年均纳税超过5万元,还可按前款标准再获得三年免费经营场地或每天0.5元/平方米的场地补贴。       与此同时,创业大学生的住房难问题也将得到缓解。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及归国留学人员,可一次性获得生活或租房补贴,其中硕士每人2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除了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在社保方面也享受优惠。比如,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其中,从事农村电商创业的,农村电商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上浮20%。创业在线       另外,如果该大学生创业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该创业大学生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3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