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报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渝人社函〔2016〕815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网2016-07-13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报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渝人社函〔2016〕815号

 

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和《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满足网络创业者的培训需求,促进互联网与创业培训的深度融合,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局拟定了《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呈报贵局。

请予以支持为盼!

              (联系人:龚义龙,联系电话:023-88633801)   

   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详见附件1)和《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详见附件2)要求,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满足网络创业者的培训需求,促进互联网与创业培训的深度融合,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重庆市探索建立网络创业培训工作体系,构建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计划培育网络创业培训讲师60人,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学员420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系统检验网络创业培训课程的适用性,并探索“互联网+”在创业培训领域的实际应用。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满足现阶段创业者需求、与现有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相衔接的网络创业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创业培训发展水平。

二、培训对象

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文件规定的培训补贴对象,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主要针对有意愿进行互联网创业并有一定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基础的人群。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创业在线”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

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试点要求,做好“创业在线”教学辅助平台构建工作(详见附件3)。

(二)培育网络创业培训讲师

对申请参加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的人员进行筛选和培训需求分析,择优选出60名讲师参加培训(共72个学时),同时邀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网络创业培训师指导授课。

通过举办网络创业师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进行网络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吸纳社会上具有网络创业经验和实操能力的专业人士,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周期要求,进入网络创业培训师资队伍(详见附件4)。

(三)培养网络创业培训学员

对申请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培训的人员进行选择和培训需求分析,选出420名学员参加培训,共56个学时。通过“理论教学——模拟训练——创业扶持(货源和功效系统,整合地货源,对接供销平台)——创业实践”课程体系,启发学员的电子商务创业意识,并对学员进行基础的网上创业知识、技能教学,指导他们完成网店的注册、经营和管理,开启电子商务创业实践并实现正常经营。

四、实施进度

(一)试点申请。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向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申请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经批准同意后,安排组织实施。(时间:2016年3月—5月)

(二)师资培训。选择符合条件的网络创业培训机构,做好教学辅助平台开发工作,计划开展1期、共60人网络创业讲师培训,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向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提交师资班申请。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派遣培训师,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时间:2016年5月—7月)

(三)学员培训。师资培训合格后,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委托相关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网络创业学员培训,计划开展12期网络创业学员培训,共420人。(时间:2016年7月—12月)

(四)总结经验。试点结束后,及时将试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并报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时间:2016年12月)

五、补贴标准及经费保障

实施网络创业培训,参照SYB创业培训补贴标准,考虑到培训机构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建设投入,暂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经测算,需培训补贴经费50万元。

 

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社厅发〔2015〕]197号)

2.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

(中就培函〔2016〕9号)

3.“创业在线”教学辅助平台简介

4.关于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的方案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社厅发〔2015〕]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我国创业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策措施逐步健全,培训方式不断创新,培训规模持续扩大,已有数百万劳动者在参加创业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创业培训工作尚不能完全满足经济新常态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要,培训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培训模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培训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业培训是培育劳动者创新精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个人发展和创造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创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健全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进创业培训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导向,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为宗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强化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新机制,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大幅度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使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服务,增强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逐步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能够有效覆盖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

三、政策措施

(一)明确创业培训对象和内容。将具有明确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作为创业培训对象,将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作为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为重点,以组织实施专项行动计划为抓手,推动创业培训广泛开展。

(二)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制度。把创业培训制度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范畴。建立培训对象甄选制度,完善创业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对列入财政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项目按购买服务的规定执行。建立健全培训主体报告制度,强化财政补贴培训项目实施主体的报告义务。健全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制度,完善师资备案、评价、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培训绩效考评制度,对创业培训工作成效实施第三方评估。

(三)加强创业培训课程开发。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编制创业培训大纲和技术标准,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开发创业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推进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开发工作。以“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模拟实训”等课程为基础,从已被广泛应用、学员普遍认可的创业培训课程中精选出一批精品课程,供各地优先选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开发新领域、新业态的创业培训课程并实施创业培训。

(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创业培训师资的职业化发展通道,建立创业指导师队伍。各地要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完善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强化对师资能力水平考核和学员满意度评价,对师资队伍进行动态管理。制定长期师资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提高培训、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鼓励将社会专业人士吸纳到创业培训专家队伍中,提升创业培训专业化水平。

(五)规范创业培训机构发展。各地要对创业培训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创业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指导创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对有需求的学员提供后期辅导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按照公开规范、保障质量、提升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创业培训。按照“条件公开、合理布局、平等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创业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认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并登记备案。

(六)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阶段创业活动的创业培训项目。积极采取互动式教学培训方式,辅以创业实训、考察观摩、创业指导等培训方式,大力开展能力培训、知识传授、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探索创业培训与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实训平台等载体,试点推广“慕课”等“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大规模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研究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技能就业行动,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和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并将其纳入创业培训政策支持范围。组织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

(七)强化创业服务。推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完善公共创业服务功能,健全开业指导、创业孵化、项目推介、咨询指导、创业融资、人事代理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为基础,吸纳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推进创业服务工作。加快创业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培训档案管理、培训流程监督、培训效果评估、师资库管理、培训资金管理等工作,并与创业培训技术服务平台链接,实现数据、信息、资源联通共享。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人社部门要深入贯彻国务院要求,推动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社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本地实际科学规划,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组织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创业培训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实现创业或就业的,按规定享受政府创业培训补贴。各地人社部门要根据培训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创业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动创业培训开展。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工作经费,对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开发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加强绩效评估。要结合就业信息化整体工作进展,将创业培训后创业情况与就业数据相对照,将创业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创业成功率、新办企业吸纳就业情况等作为评价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创业培训机构,要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倾斜。

(四)注重舆论宣传。各级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宣传。通过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宣传创业培训,树立创业典型,建立激励机制,从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2

 

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

推广工作的通知

(中就培函〔2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创业培训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中心组织开发了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并正式启动试点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是指通过参与式培训、翻转课堂、学习互助小组等多元化培训手段,依托教学辅助平台或互联网平台,对创业者进行互联网渠道创业的专业化指导和系统化训练,从而帮助创业者建立互联网创业思维,了解网络创业原理和创业流程,熟悉网络创业主流平台、模式特点及基本操作方法,提高网络创业能力。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系统检验网络创业培训课程的适用性,并探索“互联网+”在创业培训领域的实际应用,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满足现阶段创业者需求、与现有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相衔接的网络创业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创业培训发展水平。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兼顾,需求导向。我中心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优先考虑与“一带一路”、“精准扶贫”等方针政策相匹配的区域,同时统筹考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创业群体等因素,在兼顾互联网发展和认知水平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向其提供适合的课程。

(二)协同发挥,注重实效。试点地区创业培训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培训机构、培训师资、技术服务机构各自的优势作用,通过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切实帮助有网络创业意愿或企业互联网化转型需求的创业者增强互联网意识,提升网络创业能力,积累网络创业经验。

(三)辐射带动,稳步推进。我中心将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分阶段组织多模块、多层次的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完善开发与技术推广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建立网络创业培训工作体系。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标准(附件1)要求,网络创业培训组织管理、培训实施、技术支持和质量监控都将纳入全国创业培训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中。试点期间,我中心将根据试点地区需求,委派网络创业培训技术专家协助当地做好网络创业培训体系建设、师资培训、教学实施及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二)培养网络创业培训师资队伍。试点地区通过举办网络创业师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进行网络创业培训新技术、新方法培训。吸纳社会上具有网络创业经验和实操能力的专业人士,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周期要求,进入网络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对经培训合格的讲师,由我中心颁发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

(三)组织网络创业试点培训活动。试点期间,试点地区根据培训计划及课程标准,选择适合的群体开展网络创业学员培训。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由我中心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四)完善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根据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情况,加快开发网络创业培训系列课程。进一步完善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及师资教材、培训课件,及适用于翻转课堂等教学需求的指导手册、线上微课等教学资源。

四、试点申请条件

(一)高度重视,制定计划。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由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为申请单位。申请试点的省份应高度重视,对开展试点工作有明确的思路、计划和措施。

(二)注重标准,符合条件。按照试点工作安排和课程标准要求,申请试点的省份应具备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具有符合网络创业师资条件的创业培训讲师。开展电商类课程培训的地区应具有符合课程标准的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

(三)积极协调,争取支持。试点省份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相关经费支持,将网络创业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当地创业培训资金补贴范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五、试点工作实施

(一)组织管理。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统筹指导;我中心具体承担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协调,包括技术开发推广、师资培训管理、质量监控评估、证书发放管理。试点省份可依托现有创业培训服务机构,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做好试点期间计划制定、培训实施、监督评估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二)试点实施。

1.试点申请。申请试点的省份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由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填写《网络创业培训试点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我中心。经批准的试点省份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组织实施。

2.师资培训。试点省份开展网络创业讲师培训,由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向我中心提交师资班申请。我中心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派遣培训师,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3.学员培训。试点省份在成功组织师资培训,且师资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后,方可由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网络创业学员培训,并报我中心备案。

4.总结评估。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周期为一年。试点结束时,试点省份应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报我中心。我中心将根据各地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完善课程和技术体系。

(三)示范推广。各试点省份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模式、好做法、好经验,收集典型案例、成功经验,通过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我中心也将总结试点成果,完善现有技术,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工作。

联 系 人:马威、张薇

联系电话:(010)84661054、84661165

传真电话:(010)84661050

电子邮箱:mawei@cettic.gov.cn;weizhang@cettic.gov.cn

附件:1.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标准(试行)

2.网络创业培训试点申请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6年3月4日         

附件3

 

“创业在线”教学辅助平台简介

 

创业在线(www.busionline.com)作为国内最专业的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是实现“互联网+创业培训”、“互联网+创业服务”的关键抓手。创业在线旗下包括教学平台、来福直播、创业必修、创客云、创客行五大板块,全面服务于创业者在线学习、成长、社交及创业资源对接等现实需求。经过多年积累,创业在线后台已集聚了体量庞大的创业项目、创业导师、投资人、新闻媒体、服务机构等创业生态资源库。

一、教学平台——教学服务平台

包含模拟商城、ERP供销系统、在线学习平台、创业培训管理系统等功能模块,充分满足网络创业培训(TSPS)项目的教学需求。

二、来福直播——活动直播平台

整合国内优质创业活动资源实现PC端和移动端的实时在线直播,让创业者足不出户实现与创业大咖面对面,远程参与各类创业论坛、沙龙、路演等活动,第一时间了解最前沿的创业资讯和理念。

三、创业必修——在线学习平台

充分整合优质教学资源,以慕课理念制作互联网创业培训系列精品课程,不仅满足翻转课堂的教学需求,更能帮助创业者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根据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需求,随时随地补充知识,提升能力。

四、创客云——资源对接平台

将线下各种创业服务机构和资源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聚集和展示,全方位满足青年创业者对资金、场地、导师、政策、活动、社交等资源的需求,并实现高效地匹配和对接,同时满足在线交易。

五、创客行——赛事管理平台

核心功能包括在线报名、在线评审、在线投票、新闻及公告发布、团队展示等,满足各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创业赛事管理需求。 

附件4

 

关于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的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网络创业培训的服务和支持,满足网络创业培训过程中的师资需求,现就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了解网络创业的含义与基本类型、现状和发展趋势,学习网络创业模式、平台及实现途径。

(二)模拟实训。模拟网上开店的实际流程设计,体验在模拟实训系统中完成网点注册、版面设计、商品上架、经营销售等创业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三)创业实践。基于网络创业实践的真实需要,掌握网络创业培训目标导向教学方法。突出指导内容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引导学员成功启动网络创业实践。

(四)创业扶持。基于解决网络创业专业性难题的现实需求,应用专业的技术手段和帮扶模式,成功帮助创业者进行网络创业。

二、培训对象

持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课程)讲师培训合格证书》,在2015年度承担我市创业培训3次以上授课任务并纳入当地创业培训讲师管理的,且有志于从事网络创业培训教学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培训,其中下列人员优先:

(一)具备互联网创业或从业经历,熟悉互联网行业,了解互联网创业一般规律和流程;

(二)具备店铺经营(或电子商务)熟练操作能力和相关指导能力;

(三)具备与计算机或电子商务相关学习背景。

计划培训1期、共60人,各区县可视情况推荐1—2人参加。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6年7月(暂定)。

培训地点(未定)。

四、其他事项

各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相关要求做好参训人员的初审推荐工作。

参训人员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并与培训结束前参加在线考试和试讲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将由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